數位轉型與科技應用已是企業競爭及組織發展數位化重要的基礎,越來越多企業採用各類新興數位科技,朝數位原生企業(Digital Native Enterprise)積極發展,使得數位化成為一個龐大的經濟體系。國際數據資訊(IDC)估計,在2021年全球及台灣GDP來源的主力將是數位服務產品與技術,創新商業模式將成為企業重要獲利來源。屆時,全球GDP中有50%占比將來自於數位化,亞太區域更高達60%,台灣地區則有超過55%。數位化包括數位產品、服務、技術、營運等。
IDC台灣研究總監江芳韻表示,未來五年將會看到數位轉型進入新的階段,數位原生企業將是企業發展的重要目標。未來市場競爭的關鍵是企業是否擁有創造新商業模式的能力,數位原生企業將在此關鍵能力上有較佳的表現。
在市場快速變動以及高度競爭壓力下,數位轉型已是企業發展的重心,而朝向數位原生企業推動則是未來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向。數位原生企業將以數位技術和數據是發展的關鍵與核心,藉此促動企業高效營運,挖掘新的收入來源,創造客戶忠誠度,進一步達成數位轉型的目的。
在未來 ,創造新商業模式的能力將是競爭的關鍵。 IDC預測,2019年時所有進行數位轉型的組織營收中的45%將來自商業未來(Future of Commerce)商業模式。模式類別包括數據貨幣化(Data Monetization) 、商業共享經濟(Sharing Economy) 、風險回報 (Risk-Award Sharing) 、 結果導向模式(Outcome Based) 以及基於平台的參與模型(Platform-Based Revenue Model)。